长春市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根据个人月工资总额来确定的。根据《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规定,职工个人月工资总额在3000元及以下的,缴费比例为2%;个人月工资总额在3001元至7000元的,缴费比例为3%;个人月工资总额在7001元至15000元的,缴费比例为4%;个人月工资总额在15001元及以上的,缴费比例为5%。
举个例子来说明,假设某职工个人月工资总额为4000元,那么他的医保缴费金额为4000元*3%,即120元;如果个人月工资总额为8000元,则医保缴费金额为8000元*4%,即320元。
另外,长春市还实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,非在职人员可以自愿参加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根据身份、年龄、所居住地不同而有所差异,缴费金额也不一样。
总的来说,长春市医保缴费金额是根据个人月工资总额来决定的,缴费比例在2%至5%之间。但具体的缴费金额还需要根据个人工资情况来计算,所以如果要确定自己的医保缴费金额,最好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。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